孙志刚墓志铭 |
| 孙志刚墓志铭
傅小松 孙志刚者,鄂省黄冈人氏。农家子弟,正直善良。毕业武汉,为乡亲之骄傲;就职羊城,乃单位之精英。公元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七,以无暂住证拘于黄村街派出所,旋送收容、救治二站。三日后竟传噩耗,年二十七。后尸检,始知因拼死抗争而惨遭暴打,淤血周身,法医犹不忍观也。 志刚既死,孙父跪天告曰:“昔者贷款送儿求学,今者卖血讨吾儿公道”。遂泣血奔走,诉于公安,讼于检察,求于民政,哭于卫生,皆漠然不置。四月廿五,《南方都市》,首伸正义,曝光血案。国中愤怒,海外哗然。一时巷议街谈,咸悲不幸;妇人孺子,共斥元凶。贤达上书,质收容之弊;网民发帖,抨遣送之非。举世滔滔,苍天亦为之变色。五月,中央批示严查。六月开庭,孙父扶搀而入,拱手哭谢。案结,恶吏及其爪牙判刑十二,主犯正法。渎职者处分亦二十有三。是月十八,国务院令废收容制。天下欢呼,闻者莫不喜极而泣。 呜呼!夫一国公民者,当受宪法之保护,享天赋之人权。而朗朗乾坤之下,志刚君竟以莫须有罪名非法“收容”,至不保五尺身躯,真古人所云苛政猛于虎也!由是中央察之,三月之内,废旧制,颁新法,实乃英明之举。或谓志刚君以鲜血殷殷换我公民平等、国家进步,虽为惨痛,亦不幸中之大幸也。 前车可鉴,痛史莫忘。谨为此铭,以昭来者。 ************ 感谢 傅小松 |
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![]() |
| 更新:Sep 28 2003 12:00AM |




